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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

LOVE

爱比被爱更能产生也能更维系幸福,爱的幸福是主动付出爱之后带来满足,这种幸福是主动形成的;而被爱带来的幸福是被激动的,如果刻意追求被爱,则容易导致虚荣和失落,与幸福定义不是南辕北辙了吗?
爱是一种创造行为,被爱则是一种被迫接受的形式。在生活当中,得到幸福的人往往就是主动去创造生活的,而大都被动式去生活的人却偏偏得不到他们所需要的幸福。爱与被爱都有幸福,但爱能令幸福更长久,而被爱的幸福则可能随时会消失,所以说,爱被比爱更幸福!
从性质上看,爱是人与人之间传递的非物质,起作用是让人感到幸福。自然科学告诉我们:被传递的非物质只有信息和能量,而哲学又告诉我们:爱即可以作为让人感知幸福的信息,也可以作为促使人幸福的能量。但无论是信息还是能量,它在传递的过程中都会有流失。能量随能量级逐渐递减,信息在传递中有所缺失,这是公理告诉我们的。公理证明,性质决定:幸福在付出爱时比收获爱时更多。爱比被爱更幸福。
爱是被爱的源头,有了爱才有被爱,而爱又产生并维系着幸福。所以在概念中,我们就这样把被爱和幸福挂上了钩。但并不是有爱就会有被爱。爱作为一种感情,如果不被表达,有爱的人依旧幸福但被爱并不存在。被爱有局限,不一定会幸福。当我们思路清楚以后,我们得到的是这样一个反应公式:反应物是爱,生成物我幸福,被爱作为催化剂,让我们更快地感受到幸福。现在我们再来看,是反应物生成了生成物,还是催化剂生成了生物呢?当然是反应物啦。那是爱更幸福,还是被爱更幸福呢?当然是爱更幸福啦。
爱有传递性,而被爱没有。
爱让彼此幸福,而被爱只是一方幸福。

Hihi~~谢谢阅读哦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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